玩Facebook之道,朋友貴精不貴多,寧缺勿濫。定期Unfriend一啲你見到面都唔會打招呼嘅朋友,未嘗唔係一個好習慣。
而我仲聽過以下一啲苦主心聲:
「公司同事/老細突然喺Facebook Add我,而我拒絕唔到,但又唔想畀對方見到自己嘅嘢」
「同有啲朋友越嚟越疏遠,雖然見到面都仲會打下招呼,但又係唔想畀對方見到自己啲Post」
「我發現有個朋友,成日見佢LIKE人哋嘅Post,但從來都無LIKE過我啲Post,好想Unfriend又唔想咁明顯,可以點算?」
⋯⋯
我通常嘅建議,當然係從此唔玩Facebook,一勞永逸。對方梗係唔肯,所以,比較折衷方法,係用受限制對象名單(Restricted List)。
根據Facebook官方說明:
若將某人新增至受限制的對象名單,意思是你們仍是朋友,不過只有當您的分享對象設為公開,或在帖子中標註他們時,才會與他們分享帖子。例如,如果您與上司是朋友,不過將其加入受限制的對象名單,發佈相片並選擇「朋友」為分享對象,那麼您不會與上司(及受限制的對象名單內任何其他人)分享該相片。
做法十分簡單:
步驟1-登入Facebook後,選擇私隱捷徑(Privacy Shortcuts),然後揀選顯示更多設定(See More Settings)
步驟2-進入後,揀選左邊選單的封鎖(Blocking),然後再揀選編輯朋友名單(Edit 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