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 時 今 日 , 咁 o既 服 務 態 度 未 夠 o架!」
我明白劉德華這個廣告,苦了不知多少人,至少我看過不少野蠻無理的顧客。以前責罵職員無禮時,理據怎說也不強,但有了劉德華,他們口中就不離引述此廣告。作為員工為保飯碗,只好理虧,忍氣吞聲。
事實上,我覺得「待客之道」其實應有前題──「做客之道」。如果你已貫徹正確的「做客之道」,而不幸遭受無禮對待,正確的「待客之道」便能有力地存在。問題是,宣傳「待客之道」卻忽略了「做客之道」,助長那些刁民的歪風,這是一大弊病。
最理想的是,在兩者取得平衡,所以我贊成全港零售業發起行動,邀請劉德華再拍攝一廣告,講述「做客之道」。當「做客之道」得到良好的實踐,對「待客之道」的實踐者,一定能夠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