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看過的電影Top5


來到一年最後一週,回顧總結今年看過的60部電影,本想挑選最喜愛的10部,但還是按比例揀5部比較恰當。

2009年至今看過的電影記錄我都放在這裡:
http://zen5354.blogspot.hk/2014/08/blog-post_1.html

而我今年的Top 5如下:(排名不分次序)

《早死早投胎之地獄摇滚篇》(TOO YOUNG TO DIE!)
新奇有趣,帶觀眾遊覽佛教的十八層地獄。無厘頭配搭搖滾音樂,十分啜核,令人笑個不停。看完後的思考,上天堂也許太無聊,落地獄才夠刺激!

《神奇虎爸》(CAPTAIN FANTASTIC)

無疑,虎爸堅持的家庭式教育,把子女都教成了文武雙全的天才。但他們並非住在烏托邦,面對現實世界,也需要接納和妥協。欣賞虎爸的浪漫主義,電影看後令人反思。

《囚室211》(CELDA 211)

電影節奏高潮迭起,幕幕緊張。主角面對突如其來的窘境,衝突不絕的監獄,善與惡之間的取捨,讓人看的時候透不過氣。如此體驗,令人難忘。

《優獸大都會》(ZOOTOPIA)

當一部卡通片可以令男女老少都看得津津有味,已經不簡單。再加上電影的完美故事和內容製作,不斷衝擊觀眾的思維和視覺,實在不能錯過。而我,對樹獺的高效率仍念念不忘。

《抖室》(ROOM)

不知道有多少被禁錮的人,不曾重見天日。這電影講述了一個成功案例,讓人看到希望,讓人感到鼓舞。欣賞小演員的演技,否則母親演技怎麼好,也難以令人動容。

任務達成:142隻Pokemon Go精靈全數捕獲


8月30日,出門口就遇到「水箭龜」,註定今日與別不同。(雖然CP只有358)

一星期前已儲141隻精靈,卻在巴士上同最後一隻「鐮刀蟲」擦身而過,久久不能再遇。直到今日,精靈雷達也沒有顯示下,眼前出現!捉的時候帶點緊張,不容再次錯失。

由7月25日開始玩,歷時36日,終於儲齊香港可捕捉的142隻小精靈。至於有人可以孵到其它國家限定精靈,我並無該等運氣。

遊戲顯示已走過361.52公里,相信在香港街道留下不少腳毛。

有人問我儲齊後,是否會刪除遊戲或失去樂趣?其實我仍保留Clash of Clans至今,證明不會輕易捨棄。況且我對第二代傳聞會加入的100 隻新精靈,略帶點期待。

第一個捉齊精靈的香港人接受訪問,感想是「人生第4件有意義的事」。

我作為第N個,感想是:「享受2016年7月至8月某件集體回憶的事」

完。

《神之技》


去摩士,捉精靈
遇高人,賜祕笈
打道館,霸千場
儲萬幣,孵九蛋

棕國好狗


圖書館新書架上
有趣書名「棕國好狗」
極速閱畢
驚訝圖書館能有此清泉
實在難得

照亮良心
讓人反思
祝香港
不會重複歷史錯誤
 
可能有一日
此書會被消失
所以有機會
請一讀

我玩Pokémon Go

仲記得無幾耐之前,歐洲國家盃冰島雖敗猶榮,回國後得到無數國民以英雄式歡迎接待,全場一齊有節奏地拍掌,睇到我毛管戙。原來好多人一齊做同一件事,感覺就係好正!




近期Pokémon Go大熱,見到香港男女老幼都全情投入,齊心捉精靈,感覺又係好正。相信多年後,呢個遊戲會係2016年最難忘嘅集體回憶之一。自己如果曾經參與其中,都幾值得回味。

最近我寫過一篇「日行一萬步」,而玩Pokémon最緊要就係行多啲,咁我真係無唔玩嘅理由。結果,玩咗幾日,捉咗唔少精靈,算係額外嘅收穫。

禽日新聞講香港已出現第一人儲齊142隻精靈,我暫時捉到131隻。我會繼續儲,但唔知熱潮退卻前,捉唔捉得齊。


日行一萬步,懶人都做到


上年七月,一個月跑完155公里。然後,忽然,轉移新目標:日行10,000步。

10,000步,似乎不少,調查指一般香港人每日走4,000至7,000步,上班族甚至更少。

說易,行難,但莫名奇妙,自己就想一試。而且聽聞人類第二個心臟就是腳,多鍛鍊走動,百利而無一害。

如果只堅持一個月,感覺意義不大,所以,就用一年時間。結果,達標,成績平均每日13,693步。

完。

其實未完。分享,只因老婆常道本人懶,但本人如此懶都能做到,絕對要益己及人。如果有一個人因為此文而嘗試,已是善行。

另:

一、我用iPhone的App統計步數,至於數據真實性,不深究,我反正是信了。

二、微訊有「騰訊公益」,可以「運動捐步」,捐出步數,做到善事,感覺良好。至於騰訊是否真實捐款,不深究,我反正是信了。


三、圖片用Steppy Pants做背景,因為遊戲關於步行,而且十分有趣。

真・完。


延伸閱讀
http://www.mingpaocanada.com/healthnet/content.php?artid=2129
http://3phk.com/v5article.asp?id=215&folder=touch&section=forum&issue=1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14/18227126

善用受限制名單(Restricted List),用Facebook可保身心舒泰

首先,你睇到我呢篇文,已經證明你唔喺我嘅受限制名單之中。

玩Facebook之道,朋友貴精不貴多,寧缺勿濫。定期Unfriend一啲你見到面都唔會打招呼嘅朋友,未嘗唔係一個好習慣。
 
而我仲聽過以下一啲苦主心聲:

「公司同事/老細突然喺Facebook Add我,而我拒絕唔到,但又唔想畀對方見到自己嘅嘢」

「同有啲朋友越嚟越疏遠,雖然見到面都仲會打下招呼,但又係唔想畀對方見到自己啲Post」

「我發現有個朋友,成日見佢LIKE人哋嘅Post,但從來都無LIKE過我啲Post,好想Unfriend又唔想咁明顯,可以點算?」

⋯⋯

我通常嘅建議,當然係從此唔玩Facebook,一勞永逸。對方梗係唔肯,所以,比較折衷方法,係用受限制對象名單(Restricted List)。

根據Facebook官方說明:

若將某人新增至受限制的對象名單,意思是你們仍是朋友,不過只有當您的分享對象設為公開,或在帖子中標註他們時,才會與他們分享帖子。例如,如果您與上司是朋友,不過將其加入受限制的對象名單,發佈相片並選擇「朋友」為分享對象,那麼您不會與上司(及受限制的對象名單內任何其他人)分享該相片。

做法十分簡單:

步驟1-登入Facebook後,選擇私隱捷徑(Privacy  Shortcuts),然後揀選顯示更多設定(See More Settings)


步驟2-進入後,揀選左邊選單的封鎖(Blocking),然後再揀選編輯朋友名單(Edit List)
步驟3-透過點選好友們的名字將他們加入名單或從名單移除,大功告成!


〖已讀不回〗


已讀
不回

留白











困惑

是有意
是無意
不絕猜疑

為關係
劃上



一種表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伏
消失於長線

 


【距離〗


十年不見
臉書向你發訊
何時回覆,沒期待
卻在十秒後
螢幕閃爍來信

究竟
我們的距離
是十年
還是十秒

相隔
虛空
在遠方
猶身旁


〖女神娘娘】


一男子對女神說

我的存在
       隨你差遣
想買什麼
       我都答應
想要見我
       我即出現

然後女神賞賜
       一個微笑
一男子即陷溺
       癡癡如迷

我暗自偷笑
男子卻怒目
蔑視道

毒男,收皮
我有娘娘你有嗎?

⋯⋯

歷史文物

有緣遇番幾件歷史文物 (首次曝光),
自認中年發福對比好大落差,惟有自HIGH。
原來曾經我都跑得好快,係呀,
嗰陣時我以為吸啖氣都可以有六舊腹肌。


丙申嘆


《丙申嘆》

未到初三已赤口,
紛擾世事使人愁。
回歸雖近廿年頭,
常聞今人總念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