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打開報紙,大大個頭版,話兩鐵合併後,o係地鐵講粗口,可能會俾人罰錢,甚至拉去坐監。我咁大個仔,搭左咁多年地鐵同埋九鐵,真係唔知道有呢D條例o既存在。
你話o係地鐵度唔好食野,都話合理,但唔講得粗口,似乎有D難度!呢個社會有D人,粗口不離口,佢可以講十句o野入面,每句都加上粗口作為輔助詞。我講o既呢d人,仲要唔係好惹得o固隻,如果呢d條例通過,真係麻煩左d地鐵職員,佢地o既人身安全,都幾危危乎。
另一方面,點樣定義「粗口」,其實都幾有難度。條例係咪剩係唔俾講中文粗口,如果英文或者其它語言o既粗口,都會拉埋?
我覺得呢d條例通過,對某d人o黎講,可能間接冤枉左人。例如泰國人。佢地有d說話,o係香港人聽起上o黎,真係幾似粗口。下面我會略為介紹,順便學下泰文都好。
例如:
泰文講「再見」,廣東話大概讀成「仆梗謎」,講「再來玩」,就是「tell那媽」,兩個合埋,想講「下次再見」,就是「tell那媽仆街未」。另外,泰文入面,同「high」音有關o既多的是,「high」o係泰文解作「俾錢」。所以「tell 那媽high」,即係「下次黎玩,再俾錢。」
我唔知其它語言,會唔會出現咁樣o既情況,不過條例通過左,真o係要小心行事。其實我都撐呢d條例,因為有時地鐵入面,有d人講粗口,好梗耳,但我覺得真係好難執行!
另外,我想問,如果我用手機,拍底d人o係地鐵度講粗口,我可唔可以拎俾地鐵職員,叫他地拉講粗口o固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