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行一萬步,懶人都做到


上年七月,一個月跑完155公里。然後,忽然,轉移新目標:日行10,000步。

10,000步,似乎不少,調查指一般香港人每日走4,000至7,000步,上班族甚至更少。

說易,行難,但莫名奇妙,自己就想一試。而且聽聞人類第二個心臟就是腳,多鍛鍊走動,百利而無一害。

如果只堅持一個月,感覺意義不大,所以,就用一年時間。結果,達標,成績平均每日13,693步。

完。

其實未完。分享,只因老婆常道本人懶,但本人如此懶都能做到,絕對要益己及人。如果有一個人因為此文而嘗試,已是善行。

另:

一、我用iPhone的App統計步數,至於數據真實性,不深究,我反正是信了。

二、微訊有「騰訊公益」,可以「運動捐步」,捐出步數,做到善事,感覺良好。至於騰訊是否真實捐款,不深究,我反正是信了。


三、圖片用Steppy Pants做背景,因為遊戲關於步行,而且十分有趣。

真・完。


延伸閱讀
http://www.mingpaocanada.com/healthnet/content.php?artid=2129
http://3phk.com/v5article.asp?id=215&folder=touch&section=forum&issue=1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14/18227126

善用受限制名單(Restricted List),用Facebook可保身心舒泰

首先,你睇到我呢篇文,已經證明你唔喺我嘅受限制名單之中。

玩Facebook之道,朋友貴精不貴多,寧缺勿濫。定期Unfriend一啲你見到面都唔會打招呼嘅朋友,未嘗唔係一個好習慣。
 
而我仲聽過以下一啲苦主心聲:

「公司同事/老細突然喺Facebook Add我,而我拒絕唔到,但又唔想畀對方見到自己嘅嘢」

「同有啲朋友越嚟越疏遠,雖然見到面都仲會打下招呼,但又係唔想畀對方見到自己啲Post」

「我發現有個朋友,成日見佢LIKE人哋嘅Post,但從來都無LIKE過我啲Post,好想Unfriend又唔想咁明顯,可以點算?」

⋯⋯

我通常嘅建議,當然係從此唔玩Facebook,一勞永逸。對方梗係唔肯,所以,比較折衷方法,係用受限制對象名單(Restricted List)。

根據Facebook官方說明:

若將某人新增至受限制的對象名單,意思是你們仍是朋友,不過只有當您的分享對象設為公開,或在帖子中標註他們時,才會與他們分享帖子。例如,如果您與上司是朋友,不過將其加入受限制的對象名單,發佈相片並選擇「朋友」為分享對象,那麼您不會與上司(及受限制的對象名單內任何其他人)分享該相片。

做法十分簡單:

步驟1-登入Facebook後,選擇私隱捷徑(Privacy  Shortcuts),然後揀選顯示更多設定(See More Settings)


步驟2-進入後,揀選左邊選單的封鎖(Blocking),然後再揀選編輯朋友名單(Edit List)
步驟3-透過點選好友們的名字將他們加入名單或從名單移除,大功告成!


〖已讀不回〗


已讀
不回

留白











困惑

是有意
是無意
不絕猜疑

為關係
劃上

。

一種表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伏
消失於長線

 


【距離〗


十年不見
臉書向你發訊
何時回覆,沒期待
卻在十秒後
螢幕閃爍來信

究竟
我們的距離
是十年
還是十秒

相隔
虛空
在遠方
猶身旁


〖女神娘娘】


一男子對女神說

我的存在
       隨你差遣
想買什麼
       我都答應
想要見我
       我即出現

然後女神賞賜
       一個微笑
一男子即陷溺
       癡癡如迷

我暗自偷笑
男子卻怒目
蔑視道

毒男,收皮
我有娘娘你有嗎?

⋯⋯

歷史文物

有緣遇番幾件歷史文物 (首次曝光),
自認中年發福對比好大落差,惟有自HIGH。
原來曾經我都跑得好快,係呀,
嗰陣時我以為吸啖氣都可以有六舊腹肌。


丙申嘆


《丙申嘆》

未到初三已赤口,
紛擾世事使人愁。
回歸雖近廿年頭,
常聞今人總念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