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行一萬步,懶人都做到
上年七月,一個月跑完155公里。然後,忽然,轉移新目標:日行10,000步。
10,000步,似乎不少,調查指一般香港人每日走4,000至7,000步,上班族甚至更少。
說易,行難,但莫名奇妙,自己就想一試。而且聽聞人類第二個心臟就是腳,多鍛鍊走動,百利而無一害。
如果只堅持一個月,感覺意義不大,所以,就用一年時間。結果,達標,成績平均每日13,693步。
完。
其實未完。分享,只因老婆常道本人懶,但本人如此懶都能做到,絕對要益己及人。如果有一個人因為此文而嘗試,已是善行。
另:
一、我用iPhone的App統計步數,至於數據真實性,不深究,我反正是信了。
二、微訊有「騰訊公益」,可以「運動捐步」,捐出步數,做到善事,感覺良好。至於騰訊是否真實捐款,不深究,我反正是信了。
三、圖片用Steppy Pants做背景,因為遊戲關於步行,而且十分有趣。
真・完。
延伸閱讀
http://www.mingpaocanada.com/healthnet/content.php?artid=2129
http://3phk.com/v5article.asp?id=215&folder=touch§ion=forum&issue=1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14/18227126
~ ~
善用受限制名單(Restricted List),用Facebook可保身心舒泰
首先,你睇到我呢篇文,已經證明你唔喺我嘅受限制名單之中。
玩Facebook之道,朋友貴精不貴多,寧缺勿濫。定期Unfriend一啲你見到面都唔會打招呼嘅朋友,未嘗唔係一個好習慣。
而我仲聽過以下一啲苦主心聲:
「公司同事/老細突然喺Facebook Add我,而我拒絕唔到,但又唔想畀對方見到自己嘅嘢」
「同有啲朋友越嚟越疏遠,雖然見到面都仲會打下招呼,但又係唔想畀對方見到自己啲Post」
「我發現有個朋友,成日見佢LIKE人哋嘅Post,但從來都無LIKE過我啲Post,好想Unfriend又唔想咁明顯,可以點算?」
⋯⋯
我通常嘅建議,當然係從此唔玩Facebook,一勞永逸。對方梗係唔肯,所以,比較折衷方法,係用受限制對象名單(Restricted List)。
根據Facebook官方說明:
若將某人新增至受限制的對象名單,意思是你們仍是朋友,不過只有當您的分享對象設為公開,或在帖子中標註他們時,才會與他們分享帖子。例如,如果您與上司是朋友,不過將其加入受限制的對象名單,發佈相片並選擇「朋友」為分享對象,那麼您不會與上司(及受限制的對象名單內任何其他人)分享該相片。
做法十分簡單:
步驟1-登入Facebook後,選擇私隱捷徑(Privacy Shortcuts),然後揀選顯示更多設定(See More Settings)
步驟2-進入後,揀選左邊選單的封鎖(Blocking),然後再揀選編輯朋友名單(Edit List)
步驟3-透過點選好友們的名字將他們加入名單或從名單移除,大功告成!
玩Facebook之道,朋友貴精不貴多,寧缺勿濫。定期Unfriend一啲你見到面都唔會打招呼嘅朋友,未嘗唔係一個好習慣。
而我仲聽過以下一啲苦主心聲:
「公司同事/老細突然喺Facebook Add我,而我拒絕唔到,但又唔想畀對方見到自己嘅嘢」
「同有啲朋友越嚟越疏遠,雖然見到面都仲會打下招呼,但又係唔想畀對方見到自己啲Post」
「我發現有個朋友,成日見佢LIKE人哋嘅Post,但從來都無LIKE過我啲Post,好想Unfriend又唔想咁明顯,可以點算?」
⋯⋯
我通常嘅建議,當然係從此唔玩Facebook,一勞永逸。對方梗係唔肯,所以,比較折衷方法,係用受限制對象名單(Restricted List)。
根據Facebook官方說明:
若將某人新增至受限制的對象名單,意思是你們仍是朋友,不過只有當您的分享對象設為公開,或在帖子中標註他們時,才會與他們分享帖子。例如,如果您與上司是朋友,不過將其加入受限制的對象名單,發佈相片並選擇「朋友」為分享對象,那麼您不會與上司(及受限制的對象名單內任何其他人)分享該相片。
做法十分簡單:
步驟1-登入Facebook後,選擇私隱捷徑(Privacy Shortcuts),然後揀選顯示更多設定(See More Settings)
步驟2-進入後,揀選左邊選單的封鎖(Blocking),然後再揀選編輯朋友名單(Edit List)








